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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 中共甘肃省高校工委关于加强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 中共甘肃省高校工委关于加强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通知
甘高委〔2017〕3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推进落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强文化自信教育,省教育厅(高校工委)决定在全省高校进一步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加强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意义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中华民族的精神之根和文化之魂,体现了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在建设家园的奋斗中开展的精神活动、形成的理性思维、积淀的文化成果,是中华民族最根本的精神基因和独特的精神标识,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卓然屹立的坚实根基。着力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实现中国梦的思想基础,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强大动力,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对于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更加全面准确深入的认识中华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基本国情,认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必然性,坚定“四个自信”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想信念,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高校要深刻认识加强传统文化教育的重大现实意义和长远历史意义,认真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学校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艺术体育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巩固和壮大广大师生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的思想基础,增强文化自信。
二、切实抓好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教育
各高校要认真履行好传承文化的职责使命,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拓宽途径,创新方式,深度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切实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全方位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素质教育、艺术体育教育、社会实践教育紧密结合。
(一)积极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修课。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积极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修课,在哲学社会科学及相关学科专业和课程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重点要把《大学语文》作为必修课,作为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载体,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范课程开设,保证教学学时,并不断增设人文素质选修课数量。要深入挖掘各类各门课程中蕴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在课程教学中主动渗透,有意体现。要在政治学、社会学、法学、历史学、新闻学、文学等专业和课程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不断增强学生的获得感。
(二)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干课程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学科建设,重视保护和发展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绝学”、冷门学科。重点要把《大学语文》作为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大学生人文素养教育的主干课程,突出“教材、教法、教师”三个关键点,深化教材改革,加强教师配备,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本学期内,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将成立甘肃省高校《大学语文》课教学指导委员会,着力解决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教育、研究等工作中的问题,推进全省高校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不断提升《大学语文》课程的影响力。
(三)积极推进“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高校“课程思政”承担的重要职责,《大学语文》课程作为大学生人文素养教育的主干课程,承载着丰富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理念、传统美德和人文精神,是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课程思政”的重要渠道。各高校要结合各自专业特色,把《大学语文》课程作为推进“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的有效抓手,积极探索新模式,及时总结新经验,把《大学语文》建成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课程思政”的示范课程,在全省高校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工作中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四)着力丰富拓展校园文化。要积极组织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戏曲戏剧进校园、文化名人名家进校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校园等活动。定期举办文化大讲堂、优秀传统文化展示展演、校园文化艺术节等,抓好传统文化教育成果展示活动。认真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推出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线开放课程。要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积极参与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在服务中领悟甘肃优秀文化,在奉献中展现青春风采。充分发挥学校博物馆、校史馆、图书馆和档案馆等的作用,结合校史、院史、学科史、人物史的挖掘、整理和研究,推进以文化人、以文育人。
三、不断形成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新成效
各高校党委要从坚定文化自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好社会主义大学的高度,切实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教育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组织指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本学期内,各高校要专题召开一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工作和《大学语文》课程建设工作推进会,推动形成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新局面新成效。各高校有关工作方案和进展情况要及时报送省教育厅(高校工委)宣教处。
各高校要推荐1名熟悉《大学语文》课程人才培养方案及其教学规律、教学实践经验丰富、理论研究成果丰硕、能够承担教学指导和督导评估的教师(副教授以上职称)作为《大学语文》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并于9月8日前报省教育厅(高校工委)宣教处。
联系人:谢克
电话:8283138,13519089988
邮箱:532990747@qq.com
甘肃省教育厅 中共甘肃省高校工委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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