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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发放2015年大专第二批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各系:
2015年大专第二批国家助学金已下拨学院,现将组织发放本次国家助学金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系接此通知后,对享受2015年国家助学金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查。根据《武威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暂停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对于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和违法违纪后果严重者除暂停国家助学金的发放,还要追回已发助学金。暂停或退回的助学金由各系在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中另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学生工作处。
1. 违法违纪受到学院处分者;
2. 发生学籍异动者;
3. 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者;
4. 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生活费者;
5. 平时生活中有不合理开支者。
二、各系对享受第二批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系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三、各系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请按要求组织班主任做好本次助学金发放的信息核对和填报工作。班主任要严格把关,要求学生认真核对本人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和姓名等信息,对所有信息确认无勿后再签名,签名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如因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填报错误或三者信息不一致等原因造成不能打卡的,后果由学生本人和报送信息的老师承担。
四、国家助学金不发放现金,学生必须填写本人武威建行卡号。
五、各系务必于2016年3月25日前将2015年大专第二批国家助学金发放花名册(纸质和电子版)上报学生处张海霞。
学生工作处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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