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武威职业学院 学生社团! 今天是:
返回学院首页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学生社团>规章制度 > 正文
规章制度

武威职业学院学生社团星级社团评定办法

作者:院团委 来源:学院社团联合会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0日 点击数:1,891 字号:【

 

武威职业学院学生社团星级社团评定办法

 

20173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社团管理,使其全面、健康、有序的发展,依据《武威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根据我院学生社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学校所有学生社团,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具体实施。评定结果报院团委审批。

第三条 社团星级评定将分为五个等级:五星级社团、四星级社团、三星级社团、二星级社团(黄牌社团)、一星级社团(红牌社团)

 

第二章 评星总原则及标准

第四条 评星总原则:人事管理有效、财务管理规范、活动开展有序各得一星;评上院级优秀社团活动得一星;评上优秀学生社团得一星。

第五条 人事管理有效的标准

1.有专门的人事管理部门,各种人事档案齐全。

2.对会员能够进行年度注册和考核,并有原始记录。

3.能够及时将干部、会员信息变更情况上报社团联合会备案。

4.社团干部换届前,将换届的程序及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社团联合会人事部。换届过程中,必须有社团联合会组织部现场监督,换届后,及时将换届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社团联合会。

5.社团聘请校外人员讲座或交流,须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申请审查批准。

6.能够按期召开会员大会,会员能够切实享受选举和被选举权。

7.能够对会员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开展批评教育。

8.能够及时解决、答复会员的合理建议和批评意见。

9.遵守《武威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中关于人事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财务管理规范的标准

1.要有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各种财务档案齐全,并有原始凭证。

2.能够按照社团联合会审定的标准收取会费,并及时上交到社团联合会。

3.有完善的会费使用和管理办法,并接受社团联合会和会员的监督,能够定期向会员公布会费使用情况,并有原始记录。

4.能够科学、合理使用会费。

5.社团干部换届前,必须由社团联合会进行财务审核,并有原始记录。

6.学生社团资产来源必须合法。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和活动收费,必须向社团联合会报告并接受监督,使用捐赠、资助和活动收费的有关情况,要向全体成员公开。以上必须都有原始记录。

7.遵守《武威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中关于财务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 活动开展有序的标准

1.社团一个月开展常规活动不得少于一次(例会除外)、一学期开展大型活动不得少于一次。常规活动指社团内部日常性活动,大型活动指有一定规模、影响力、成届次化活动。

2.要有专门活动策划、执行部门,各种活动材料齐全,并有原始材料。

3.依据《武威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必须提前向指导教师和社团联合会提交申请报告及活动经费预算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开展。

4.活动策划时必须要参照《武威职业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的相关制定相关安全预案,经指导单位同意后报社团联合会审批。

5.社团能够及时给挂靠单位、社团联合会上报工作计划、总结和各种活动的原始材料。

6.开展的活动必须符合学校有关规定,必须与本社团的宗旨有关。未经社团联合会批准,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7.社团开展活动,其他社团应给予支持、配合,不得做损害其他社团利益的事情。

8.社团要积极参加社团联合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和会议。

9.管理好本社团微博、微信、QQ群等公众信息平台,以上信息必须到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备案。

10.遵守《武威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中关于社团活动方面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优秀社团活动的评选标准

1.社团自身符合“人事管理有效、财务管理规范、活动开展有序”的标准。

2.参与本项活动的人数达30人以上。

3.活动有计划、有总结、有特色、有质量,并符合该社团的宗旨和性质。

4.活动呈届次化、在校内外产生广泛影响、有相关媒体报道者优先。

5.能够及时上报活动的相关材料。

6. 在主流媒体报道宣传的活动可优先推选。

第九条 优秀社团的评选标准

1.要求社团在成立一年以上,社团成员(注册人数)在50人以上。

2.社团自身符合“人事管理有效、财务管理规范、活动开展有序”的标准且本年度有一项活动被评为优秀社团活动。

3.会员对社团满意度70%以上(社团联合会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社团的会员进行满意度调查)。

4.社团开展的活动呈届次化、在校内产生广泛影响、有相关媒体报道。

第三章 星级社团待遇

第十条 星级社团待遇

1.五星级社团:优秀社团干部推荐名额5名、优秀社团会员15名;团委拨付社团活动启动资金800元(奖励金额根据财务状况将适度增加);每年可纳新100人;指导教师直接推送为“优秀社团指导教师”。

2.四星级社团:优秀社团干部推荐名额3名、优秀社团会员10名;团委拨付社团活动启动资金600元(奖励金额根据财务状况将适度增加);每年可纳新70人;指导教师优先申报 “优秀社团指导教师”。

3.三星级社团:优秀社团干部推荐名额2名、优秀社团会员6名;每年可纳新50人。指导教师连续二年指导本社团且未被评为三星级以下社团者,有资格申报“优秀社团指导教师”。

4.二星级社团(黄牌社团):无资格推选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团会员可推选2名;每年可纳新30人;指导教师无资格申报“优秀社团指导教师”。限期(每年3-9月)整改,如整改未通过,则当年停止纳新。

5.一星级社团(红牌社团):连续两年评为二星级社团且整改不通过则降为红牌社团,予以注销。

6.三星级社团(含三星级)以上社团干部有资格竞选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

第四章 评定程序

第十一条 每年11月份,在社团自行申报的基础上,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负责星级社团的初评。初评结果出来后,提交社团联席会议进行复评。复评结果出来后先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院团委审批。

第十二条 每年12月份,将由社团联合会宣布正式评定结果,并报请院团委兑现相关待遇,并进行表彰。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武威职业学院学生社团星级社团评定办法》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负责制定,院团委审核颁布。

第十四条 院团委社团部对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和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生效。

 

 

 

 

[打印文章] [添加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