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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 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备标准》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08日 点击数:24 字号:【

 

武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备标准》的通知

市直各预算部门、单位,各县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提高资产配置预算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更好地保证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和高效履职,根据《武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武政办发〔2016〕158号)相关规定,我们参照《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甘财资〔2017〕11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威市财政局

2018年2月28日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

 

第一条  为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推进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相结合,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保障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及人民团体和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

第三条  本标准所称通用办公设备、家具,是指普遍适用于单位,满足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家具,不含专业类设备、家具。

未列入本标准的其他通用类办公设备和家具,应当按照与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从严控制。涉密办公设备和家具根据保密工作有关规定配置。

  第四条  本标准是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单位编制和审核批复资产配置计划、安排资金预算、实施政府采购、资产配置管理和审批资产处置事项等工作的依据。

  第五条  本标准包括资产品目、配置数量上限、价格上限、最低使用年限和性能要求等内容。

  资产品目根据办公设备、家具普遍适用程度确定。

  配置数量上限根据单位机构设置、职能、编制内实有人数等确定,是不得超出的数量标准。具体数量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

  价格上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市场行情确定,是不得超出的价格标准。具体价格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

  最低使用年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的使用频率和耐用程度等确定,是通用办公设备、家具使用的低限标准。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除损毁且无法修复外,原则上不得更新。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性能要求是对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功能、属性、材质等方面的规定。

  第六条  单位配置办公设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

  单位配置办公家具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和进口高档皮革。

  第七条  本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第八条  单位应当根据本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内设机构职能、工作需要和预算安排情况,在不超出按本标准计算的数量总量内,统筹合理安排本单位内设机构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配置。对属于审批范围而未获批准的资产配置事项,一律不得采购。

  第九条  对于未列入本标准的其他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应当按照保障需要、节俭实用的原则配置。

  第十条  财政和相关部门、单位及个人要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在资产配置和使用过程中,涉及预算审核、资金分配等环节,存在违反规定分配或使用资金,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各县区财政部门可参照本标准,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设备、家具的配置标准。

  第十二条  本标准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表


附件

市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表

资产品目

数量上限(台)

价格

上限(元)

最低使用年限

(年)

性能

要求

一、办公设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得配置高端设备。维修便利的设备,不

(一)计算机

 

 

 

1.台式计算机

(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结合单位办公网络布置以及保密管理的规定合理配置。涉密单位台式计算机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50%;非涉密单位台式计算机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00%。

5000

2.双网隔离台式计算机

按照工作需要合理配置,配置后相应核减其他台式计算机数量。

6500

6

2.便携式计算机

(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便携式计算机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0%。外勤单位可增加便携式计算机数量,同时酌情减少相应数量的台式计算机。

7000

(二)打印机

 

 

 

1.A4幅面

黑白

单位A3和A4打印机的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80%计算,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选择配置A3或A4打印机。其中, A3打印机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15%计算。原则上不配备彩色打印机,确有需要的,经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计算。

1200

彩色

2000

6

2.A3幅面

黑白

5000

彩色

10000

3.票据打印机

根据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3000

(三)复印机

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不足20人的,可以配置1台。

 

 

1.普通

按照不超过在编人数5%配置。

15000

6年或复印30万张纸

2.中高速

按照不超过在编人数2%配置。

35000

3.速印机

根据工作需要,经审批后配置。

40000

(四)扫描仪

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不足20人的,可以配置1台。

 

 

1.普通

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计算。

2000

6

2.高速

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2%计算。

20000

6

(五)投影仪

 

 

 

1.固定式

每间会议室可配置1台。

20000

8

2.便携式

可按照不超过内设机构数配置。

3000

8

(六)数码摄录设备

 

 

 

 

1.普通数码相机

根据工作需要经审批后配置,配置数量不超过在编人数的10%。

3000

8

 

2.单反数码相机

根据工作需要经审批后配置,配置数量不超过在编人数的2%。

20000

8

配置价格含镜头等配件

3.数码摄像机

根据工作需要经审批后配置,配置数量不超过在编人数的1%。

20000

8

 

(七)激光一体机/传真机

按照工作需要合理配置,配置后核减其他打印机和扫描仪的配置数量。

3000

 

(八)碎纸机

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5%计算。

1000

10 

 

(九)财务票据装订机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3000

15

 

(十)电视机

根据工作需要经审批后配置。

5000

10

 

(十一)空调设备

 

 

 

 

1、1.5P及以下空调

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的办公室可配置1台。

3500

10

 

2、2P空调

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室可配置1台。

6000

10

 

3.其他空调

根据工作需要经审批后配置。主要用于机房、会议室及开放式办公场所所用空调。

 

10

 

二、办公家具

 

 

 

 

(一)办公室家具

 

 

 

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经典耐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和进口皮革。

1.办公桌

1套/人

地级:4000;县处级及以下:3000

15

2.办公椅

地级:1500;县处级及以下:800

15

3.文件柜

1组/人,可按在编人数150%以内配置。

1000

20 

4.沙发

三人沙发

每个办公室可配置1组三人沙发或者2组单人沙发。

3000

15

单人沙发

1500

15

5.茶几

大茶几

按沙发数量,合理配置。

1000

15

小茶几

800

15

6.桌前椅

根据工作实际配置,每间办公室不超过2张。

800

15

7.书柜

地级:2组/人

2000

15

县处级及以下:1组/人

1200

15

(二)会议室家具

 

 

 

 

1.会议桌

按会议室使用面积情况配置。

会议室使用面积在50(含)M2以下:1200元/ M2;50-100(含)M2:1200元/ M2;100 M2以上:1000元/ M2

20

 

2.会议椅

20

 

(三)其他办公家具

 

 

 

 

1.档案柜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2000

 

 

2.保密柜

根据保密规定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3000

20 

 

3.防磁柜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3000

 

 

 

 

 

  武威市财政局                            2018年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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