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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加强外省来武返乡人员管理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农村地区及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安排,根据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外省来甘返乡人员管理的通知》(甘疫防办明电〔2021〕26号)要求,毫不松懈、严防死守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1月21日起,各县区、各单位和火车站、汽车站要对国内低风险区来武人员查验健康码“绿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火车站、汽车站及相关单位要详细登记人员基本个人信息,人员目的地信息要详细到社区(村组),并及时向当地县区检测分流点报备,由检测分流点将上述人员信息向目的地社区(村组)进行推送,同时提醒来武人员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组)报备,由目的地组织及时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二、各县区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农村地区外省返乡人员管理,乡镇(街道)、村组(社区)要落实责任制,对外省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情况处置等工作,并落实外省返乡人员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费用自理),引导返乡人员不聚集、不流动。
三、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区、市)的来武返武人员,继续核验健康码“绿码”和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能提供健康码“绿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到达目的地后继续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居家健康监测第7—10天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若不能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则第一时间在集中隔离点留观并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费用和留观期间食宿费用自理),核酸检测阴性后移交社区(村组)执行居家健康监测,并在居家健康监测第7—10天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
四、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区、市)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来武返武人员,应在抵武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组)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严格落实就地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观察期间不少于3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隔离期间食宿、医疗费用自理。
五、对境外来武返武人员,应当向目的地社区(村组)提前报备个人有关情况(包括入境时间、第一入境地集中隔离期满时间及返回航班、车次等具体行程信息)。国外入境来武返武人员在第一入境地已落实集中隔离14天且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解除集中隔离证明的,来武后须第一时间向辖区社区和村组报告,需继续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等措施。若无法提供核酸检测证明和解除集中隔离证明,则第一时间到辖区集中隔离场所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均不少于3次核酸检测等措施,隔离期间食宿、医疗费用自理。
六、各县区、各单位要即刻调整相应管控措施,做到精准管控、不漏一人,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及时提醒离武人员了解掌握外出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并携带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出。
武威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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