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一次会议 选栗战书等10人为常务主席
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全国人大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栗战书在4日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被推选为主席团常务主席。同时被推选为主席团常务主席的还有陈希、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
由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产生的大会主席团,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190人,出席187人,缺席3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会议首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的主持下,推选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
主席团常务主席的职责是: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可以对属于主席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向主席团提出建议,并可以对会议日程安排作必要的调整;可以召开代表团团长会议,就议案和有关报告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可以就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会议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应当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推选确定后,张德江请各位主席团常务主席到主席台主持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走上主席台,张德江与他们一一亲切握手致意。之后,张德江在主席团常务主席栗战书的陪同下步出会议厅。全场响起热烈的掌声。
随后,主席团会议在栗战书的主持下,表决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日程。根据会议日程,这次大会定于3月5日上午开幕,3月20日上午闭幕,会期15天半。
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主席团成员若干人分别担任每次大会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经过表决,会议推选了大会全体会议执行主席。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信春鹰、韩立平、姜信治、李宝荣、张业遂为大会副秘书长,张业遂兼任大会发言人。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议案的办法。会议还决定,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为3月14日12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大会期间,大会秘书处对代表团和代表提出的议案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告主席团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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