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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

关于2017届助学贷款毕业生进行信息确认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7日 点击数:1,987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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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1]21号)精神,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毕业前需要办理毕业确认手续。为了做好贷款毕业生的还贷工作,配合国家开发银行做好毕业确认与提醒工作,现将2017届生源地贷款毕业生信息确认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确认对象

凡在校期间曾办理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2017届毕业生,请于6月10日前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网站,申请“毕业确认”。学生工作处将于6月1日至6月10日每天下午4:00-6:00集中办理毕业确认手续(周末除外)。

二、毕业确认流程

第一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点击使用身份证登录,点击生源地助学贷款,选择生源地所在省市和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再输入身份证号码,默认密码为8位出生日期(如:19910102,建议在第一次登录后,修改本人密码,以确保个人信息安全)。已经登录过该系统的学生密码遗失的,可以通过密码找回或联系县资助中心索取密码。

第二步:个人信息变更

在登录页面的左边栏,点击“个人信息变更”,对每项个人信息进行审核,确保所填内容均为最新信息,准确有效。务必将所有栏目的每条信息补充完整,否则无法进行毕业确认。填写完整后,点击提交,即完成信息修改。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1.就学信息栏:确保所填院系名称、专业名称、学号无误。

2.通讯信息栏:手机填写最新手机联系方式;QQ号码、电子邮件、邮编等信息补充完整。(重要提示:确保在贷款还清前,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动,要第一时间登录本系统并进行修改。如因个人信息变动但未及时在系统内修改而导致银行联系不到借款人的情况,将会自动产生不良信用记录,请毕业学生务必引起重视!)

3.就业信息栏:每项必须填写完整。(1)已就业学生填写就业单位信息。(2)升本学生填写录取学校单位的信息,并在备注一栏中注明“专升本”字样。(3)除上述情况外未就业的学生,在工作单位处填写“暂未就业”。(贷款还清前,如就业信息有变动,请及时登录本系统修改)

4.联系人信息栏:填写共同借款人(一般为父母)的相关信息,不要填写本人信息。

5.变更原因请按不同情况分别填写:毕业已就业、毕业暂未就业、专升本等。

第三步:毕业确认申请

更新个人信息后,点击左侧“毕业确认申请”,点击“申请”按钮。

第四步:网上审核、现场确认

学生工作处通过开行贷款系统,对贷款毕业生的网上“毕业确认申请”进行逐个审核。完成网上申请的学生,请在集中办理时间携带毕业确认表(一式两份)和离校手续单到学生工作处进行现场确认。学生在毕业确认表上签字确认后,资助中心和学生个人各留一份。

三、注意事项

1.学院对不进行毕业信息确认的贷款学生不予办理毕业手续、不予领取毕业证书,以督促贷款学生完成毕业信息确认工作。

2.全国个人征信系统已联网,贷款学生如不按时还款将对毕业生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形成不良信用记录。

3.对“毕业确认申请”中信息未填写完整或有误的同学,学生工作处将不予审核,由此造成影响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4.毕业后考取专升本的学生,请先提交确认申请,待收到录取通知书之后,凭录取通知书尽快到县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

5.因填写学籍信息(比如:休学、留级、参军等)有误导致尚未毕业却列入毕业名单的学生,需到学生工作处进行登记,同时凭学院教务处出具的证明到县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

6.“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高校名称”、“就学类型”、“入学年份”、“学制”、“毕业时间”8项信息学生自己是无法变更的,若以上各项信息有误,请持学校证明及时到所属县资助中心进行变更。

7.对于申请提前还款的学生,请尽快与贷款地教育局资助中心联系还款,凡在毕业当年9月1号前还清的将不产生利息。                         

 

 

学生工作处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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