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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表彰第八届武威职业学院“十佳优秀青年学生”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1日 点击数:1,675 字号:【

各系团总支: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优秀青年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争创佳绩的良好风气,依据《武威职业学院十佳优秀青年学生评选办法》(2014年3月修订)的有关规定,院团委决定开展第八届武威职业学院“十佳优秀青年学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全日制大专学生

二、评选条件

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自强励志、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艺术等方面表现出色,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中名列前20%。

在上述基础上,对具备下列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1.院级以上“优秀学生团干部”、 “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和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2.专业成绩突出,在学院及省级以上专业竞赛中获得奖励者。

3.利用自身所学知识,敢于探索,勇于实践,在创新创业过程中具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者。

5.在省级及以上重大文体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6.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或学院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

贡献者。

三、评选程序

(一)报名、推荐(2017327日—531日):各系依据评选标准,采取个人自荐,班、系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

(二)审核、初评(2017年4月5日4月10日):各系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材料属实且符合条件者进行初评。各系可推荐预备候选人1—2名,并在系部进行公示。

(三)复评、公示(2017年4月11日4月18日)在考察的基础上,根据候选人的事迹情况,院团委组织评审会从中择其事迹突出者,确定候选人在学院网站、宣传栏进行公示,并开通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全院师生的意见。

(四)终评、表彰(2017年4月19日5月4日):评审委员会根据公示情况,通过综合评定和民主投票确定第八届武威职业学院“十佳优秀青年学生”获奖者,并提交学院党委会研究通过,在五四期间进行表彰。

(五)风采展示(2017年5月4日5月30日):院团委将对获得第八届武威职业学院“十佳优秀青年学生”的先进事迹在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栏等作相应宣传,充分发挥青年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学生形成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

四、奖励办法

根据《武威职业学院十佳优秀青年学生评选办法》(2014年修订)第八条规定, 根据评选结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每人500元。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系要把“十佳优秀青年学生”评选活动作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通过活动的开展,对本系学生进行一次深刻的榜样教育,激发学生勤奋好学、奋力上进的信心,为学院的稳定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为学生健康成才营造浓郁的氛围。

(二)求真务实,严格把关。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加强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发动学生,真正把在学习生活中表现突出的学生评选出来。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系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要把评选推荐“十佳优秀青年学生”与培育、树立当代青年学生典型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典型在学风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示范作用。

联系人:马琪      0935—6975061

                      

                                                                                共青团武威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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