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本专业有广泛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知识,扎实的教育学科、心理学科基础知识和牢固的教育学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教学、管理、咨询和辅导能力,能在各级各类师范院校、教育行政部门、科研机构及各级各类中小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咨询和辅导等方面工作的应用性人才。
二、学制及学分
学 制: 2.5年 学习期限: 2.5 - 6 年 学 分:75学分
三、主干课程
教育评价学、教育经济学、教育统计与测量、教育法学、教育政策学、基础教育管理、教育督导、学校管理、教育学、心理学、教师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