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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职业学院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我院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工作,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共武威市委办公室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工作的通知》(武办发〔2014〕3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出差、出访、离职学习,须提前3天分别向市委、市政府书面报告,并按职务排序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
二、学院副职领导出差、出访、离职学习,应提前3天向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请示报告,经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同意并通知党政办公室后,方可外出。
三、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差、出访、离职学习,应提前3天向分管本部门的学院领导请示报告,经分管本部门的学院领导批准同意并将《武威职业学院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单》报党政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外出;各部门副职领导出差、出访、离职学习,应提前3天向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请示报告,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并将《武威职业学院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单》报党政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外出。
四、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来不及以书面形式请示报告的,学院副职领导须及时以口头方式向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请示报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须及时以口头方式向分管院领导请示报告、各部门副职领导须及时以口头方式向部门主要负责人请示报告,并通知党政办公室。返校后,须及时补办请示报告手续。
五、请示报告内容包括外出人员、事由、时间、地点,如是部门主要负责人外出的,须提前指定在此期间代其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
六、外出期间须保持联络畅通,行程变化时,学院副职领导须及时向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请示报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须及时向分管院领导请示报告、各部门副职领导须及时向部门主要负责人请示报告,并通知党政办公室。
七、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学院各级领导干部外出须严格执行上述要求。未按要求请示报告擅自外出者,学院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表
武威职业学院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单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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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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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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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出 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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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出 时 间 |
自 年 月 日 共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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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事由及重要活动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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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期间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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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期间委托主持工作的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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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导 审 批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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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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