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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2016修订)
武威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修订)
顶岗实习是高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内容,是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生接触社会、接受劳动教育、培养职业技能的重要途径,是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环节。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确保学生顶岗实习工作顺利进行,培养社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教高[2016]41号,特制定本规定。
一、顶岗实习的原则和要求
(一)顶岗实习是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要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二)顶岗实习是学生必修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要强化对顶岗实习的管理,提高顶岗实习的质量和效果。
(三)顶岗实习岗位应与专业培养目标、专业技能培养要求相一致,要有利于学生职业能力的形成。
(四)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以教学系部和企业为主,教务处、招就处和保卫处配合。
(五)顶岗实习要与毕业生就业工作相结合,各教学系部要建立相对稳定又深度融合的顶岗实习基地和毕业生就业基地。
(六)顶岗实习以服务地方和区域企业为主,逐步向经济发达地区扩展。
(七)顶岗实习必须根据《教育法》《劳动法》《职业教育法》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学生实习工作,保护实习学生合法权益。
二、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
(一)顶岗实习的组织
1.学院就业指导工作委员会下设顶岗实习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和协调学生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就业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处和各系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顶岗实习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处长兼办公室主任。
2.各系部应成立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系(部)书记担任组长、主任担任副组长,由专业教研室主任、相关专业教师和企业有关人员任成员。
3.顶岗实习要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时间进行。
4.顶岗实习单位以地方企业、新疆和经济发达区域企业为主,由学院就业工作办公室和各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选择确定,优先安排学生到大中型企业进行实习。
5.各教学系部加强与学生实习单位的联系,并安排专职带队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掌握学生实习动态,及时解决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的实习经费和教师的差旅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6.凡由学院统一安排的顶岗实习单位,学院与顶岗实习单位协商签订顶岗实习协议,实习协议包括双方权利、义务、实习期间的待遇及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等,必须符合劳动法律、法规规定。
7.在顶岗实习前一个月向学生和家长做好动员工作,并与学生和家长签订顶岗实习协议。
(二)顶岗实习的管理
1.顶岗实习管理
(1)学生顶岗实习前,应完成规定所修课程,参加各类考试(含补考)、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学校不予办理实习手续。
(2)实习生顶岗实习由学校联系落实岗位并按有关程序统一安排,实习生必须与学校签订顶岗实习安全协议书。由学生自己联系单位进行顶岗实习的,学生应填写《武威职业学院学生自找顶岗实习单位申请书》,经家长签字同意,同时应与企业签订顶岗实习协议,报系(部)、教务处、招生就业处批准、备案。
(3)实习期间,实习生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所在企业的规章制度,做到爱国、爱校、爱厂,不得无故离开顶岗实习企业,不做影响学校声誉的事。
(4)实习期间,确有正当理由不得不终止在企业顶岗实习的,应先向实习生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再向实习单位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经实习单位批准并办好离职手续后,方可离开顶岗实习单位。未经学校允许,擅自离开顶岗实习单位者,学校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5)实习生因实习单位原因被辞退的,学校可重新推荐实习单位。
2.顶岗实习生的住宿管理
(1)实习单位安排住宿的实习生,必须遵守单位的住宿管理规定,要按照学校安排进行住宿,不能留宿他人,不能变更住宿地点,不能私自拉接电线,注意防火安全。自我管理,如有违法乱纪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2)自行解决住宿的实习生,必须经家长同意,告知班主任,保证发生任何问题均由自已负责,与房主签订安全协议书。自己联系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实习期间的住宿和安全问题由实习生本人负责。
(3)实习生必须文明离校,确保教室、宿舍设施等公物的完好,办好相关离校手续,缴清所有费用,否则取消顶岗实习资格。
3.顶岗实习岗位规定
(1)各系对实习生要进行岗前教育、安全教育和就业指导,不参加者不安排到企业顶岗实习。
(2)实习生在企业要学习并遵守企业的各种规章制度,要尊敬企业领导和师傅,服从企业领导和师傅的管理教育,刻苦钻研,努力提高操作技能,积极完成企业交给的各种任务。
(3)实习生应认真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勤于动手,虚心好学,认真写好顶岗实习记录。在顶岗实习期间不得从事与岗位无关的工作。
(4)实习生要言行有礼,不留长发、不留怪发型,发扬艰苦朴素的作风,爱护公物、节约水电、爱惜粮食。因严重违纪或工作懒散被企业退回的学生,学校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5)实习生要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规章制度,经常与班主任保持联系,汇报在实习过程中的思想、工作等方面的表现。
4.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1)实习生离校前必须购买人身平安保险,与学院签订顶岗实习协议。
(2)实习生上岗前必须与企业签订实习协议。
(3)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顶岗实习单位的安全制度,重视安全工作,谨防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不得违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同意,不得动用机器设备、材料、产品,确有需要,经请示得到许可后方可使用。
(4)实习生要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工作完毕要整理清洁工具。
(5)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不得进入营业性网吧、歌舞厅、夜总会、酒吧、游戏厅。不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参与赌博。不得到江河、湖泊、游泳池游泳,不得登高弄险等。
(6)实习生在企业顶岗实习要注意防火、防盗、防有害气体,要注意安全用电,下班时要关闭各种电器开关。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实习生本人承担。
(7)实习生上下班要切实注意交通安全,晚上不能单独外出,要结伴而行,不能晚归或夜不归宿。违反者,按有关制度处理。
(8)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因本人违法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实习生本人承担。
三、顶岗实习考核
(一)顶岗实习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实习生必须按照学校的安排和要求完成实习任务。擅自离开顶岗实习单位者,顶岗实习成绩鉴定为不及格。不参加顶岗实习或不能完成顶岗实习任务者,顶岗实习成绩以零分计,顶岗实习课程不及格或零分的,学校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顶岗实习生无条件服从企业安排的各种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参加者,取消顶岗实习资格。
(三)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病假需要医院证明。特殊情况须经实习单位领导和学校审批,方能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四)顶岗实习生无故旷工处理
按照实习单位管理规定和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五)各系与顶岗实习单位负责实习生的考核工作,将学生的技能水平、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劳动态度、劳动纪律、技术改革及创新成果等作为实习成绩考核指标,确保学生的实习质量。各系根据顶岗实习生的成绩评定分别给予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
(六)实习学生完成实习任务,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可以评为“优秀实习生” 。
(七)实习成绩不合格者,学校不予颁发毕业证。
四、其他
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招生就业处。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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