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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公室关于征集2025年甘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围绕住建领域基础支撑,进一步完善我省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开展2025年度甘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制修订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应紧密围绕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好房子”建设、城市更新、“新城建”等住建领域重点工作任务,重点征集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品质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海绵城市、韧性城市、乡村振兴、历史建筑保护、老旧小区改造、无障碍环境和适老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抗震和防灾减灾、智慧城市建设、智能建造、数字住建等方面的标准和标准设计制修订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法人资格,承担过与所主编标准内容相关的工程建设科研、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工作,并在相关领域内具有较高水平,具备完成标准编制工作的技术和管理能力。主编人应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统筹负责标准编制、宣贯、技术解释等工作。标准设计申报单位应为我省具备勘察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
(二)相关技术有工程应用实践经验,具备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的条件。
(三)标准制修订项目完成期限不超过18个月。
(四)标准的制定实施不得妨碍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五)申报标准涉及专利的,按照住建部《工程建设标准涉及专利管理办法》(建办标〔2017〕3号)执行,并同时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声明。
(六)标准由主编单位进行申报,有多个主编单位的,由第一主编单位进行申报。原则上主编单位不超过2家、参编单位不超过8家,申报单位在申报时不应存在超期未完成的项目。
(七)标准设计涉及到产品性能的需提供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成果鉴定证书。
(八)标准设计涉及到产品的,原则上应在本省区域内有产品生产或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有产品供应,并保证产品质量及性能。
三、申报程序
(一)各申报单位通过《甘肃省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平台》(http://36.142.16.228:10446)线上申报,进入平台后使用企业统一法人账户登录,并按要求填报。
(二)申报项目每年分两批进行,分两批下达编制计划。第一批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31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各申报单位应于每一批申报截止日期前通过《甘肃省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平台》进行申报。
四、其他事宜
(一)为充分调动各编制单位积极性,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对少数符合征集方向、聚焦重点工作任务的标准,在编制计划下达后,由标办与主编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支付部分技术服务报酬。
(二)编制计划下达后,标准名称、主编单位不得随意变动。
对已下达编制计划但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将取消编制计划。确需延期的项目应在计划完成期满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三)标准修订项目按照2025年复审工作另行安排。
五、联系方式
甘肃省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标准管理科 黄显德
电 话:4806976 13659415973
联系人:标准设计科 张 鑫
电 话:4806673 13909449361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10楼
邮 编:730030
附件:项目申报表
甘肃省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公室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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