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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产业科技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定》, 围绕我省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和未来产业培育,推动建立需求侧引导供给侧、供给侧支撑需求侧产业科技创新体系,推进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和产学研合作,切实提高成果转化质量和效能,构建我省产业科技创新生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我省冶金有色、能源化工、电子信息、智能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航空航天、循环经济等重点领域,征集遴选一批补短板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组织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企业揭榜攻关,通过需求侧引导,鼓励产学研用合作,支持科研院所和中小企业参与重大项目,重点技术攻关 , 重点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 , 培育一批优势产品 , 做强一批优势企业,不断提高制造业自主可控水平,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标志性技术产品,开拓一批典型应用场景,打造一批重点优势单位, 产学研用合作的态势有所好转,成果转化机制逐步完善。
到2035年,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实现规模化发展,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得到普遍应用。企业和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和绑定,创新引领产业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
二、具体任务
以推动我省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为目标,以突破重点领域产业关键技术短板为导向,立足有基础可产业化、突出产业带动性,在重点领域和未来产业重点方向分年度发布揭榜任务并组织实施。
三、揭榜步骤
(一)凝练问题。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优先支持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指南项目揭榜,重点支持满足国家战略需求和我省产业链发展急需的产业科技攻关和中试验证项目以及我省未来产业成果转化和中试验证重点项目等。
(二)集中发榜。建立科技攻关任务清单及更新机制,面向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我省未来产业重点方向,聚焦核心基础、重点产品、公共支撑、示范应用等创新任务,集中发布年度揭榜重点任务,明确攻关任务、攻关内容和时限要求。
(三)申请揭榜。鼓励省内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组成上下游联合体揭榜 (联合体揭榜牵头单位1家,参与单位不少于1家)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中小企业参与揭榜。揭榜申请单位应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对申请揭榜的产品或技术具有一定的研发基础。揭榜申请单位需承诺揭榜后能够在指定期限内完成任 务。每个单位限申请一项揭榜任务。
(四)组织推荐。各市州工信部门为推荐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在线申报,审核后集中向省工信厅推荐,推荐资料包含推荐报告、《申报材料》、《汇总表》。
(五)单位遴选。省工信厅联合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组织相关专家采取集中评审等方式,综合考虑申请单位的研发基础条件、创新能力、资金支撑等因素,择优确定并公布揭榜单位名单。
(六)项目评选。揭榜项目应当符合《甘肃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甘财建〔2024〕67号) 、《甘肃省省级数据信息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甘财建〔2024〕68号) 有关要求,揭榜单位按照揭榜计划开展攻关任务,省工信厅将根据揭榜计划跟踪揭榜单位任务进展。
(七)任务实施。揭榜单位完成攻关任务后,由省工信厅联合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组织行业专家开展验收评估工作。经验收评估确定完成攻关任务的,公开发布攻关成功单位名单,支持攻关成果推广应用。
四、保障措施
(一)推进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对于确定的重点揭榜方向,有关省级财政科技资金协同进行支持。符合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规定的揭榜项目,可在登记后按照国家政策享受相关优惠。
(二)揭榜项目申报单位联合体有高校、科研院所参与的,高校、科研院所在职称评定、业绩考核时,可将揭榜项目参与人员参与情况作为职称评定、业绩考核具体内容。
(三)揭榜项目应当符合《甘肃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甘财建〔2024〕67号) 、《甘肃省省级数据信息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甘财建〔2024〕68号) 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对揭榜项目一次性给予不高于项目总投资额10%的专项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各市州工信、教育、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调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参与揭榜的积极性。各市州工信部门负责揭榜项目推荐和跟踪实施,为项目实施做好服务,并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辖区内项目进展情况上报省工信厅。各地要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情况,在相关配套资金、项目、优惠政策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积极参与揭榜和揭榜单位完成攻关任务创造良好条件。
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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