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要点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认定省级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有关工作的通知》(甘教语函﹝2021﹞3号)文件精神,学院于2022年4月份召开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创建工作评审会,对照《甘肃省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评估体系及评估要点》进行自评,基本得分90.1分,加分项6分,最终得分96.1分,结果自评为优秀。
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认定省级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武威职业学院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创建自评指标体系及评估要点打分表》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4月21日-4月24日(共3天)
联系电话:0935-6975013
科研处
2022年4月21日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及评估要点 | 评估方法 | 评估分值 |
A1 工作机制 (15分) | B1 工作目标 (3分) | C1学校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总体目标中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1分。 | 查阅资料座谈访谈 | 1 |
C2目标明确,定位准确,1分。 | 1 | |||
C3符合党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符合立德树人总要求,1分。 | 1 | |||
B2 组织管理 (4分) | C4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和校长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1分;检查中每发现1人次不符合上述要求,扣0.5分。 | 随机抽查座谈访谈查阅资料 | 1 | |
C5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和校长在公共场合带头讲普通话、写规范字,1分;检查中每发现1人次不符合上述要求,扣0.5分。 | 0.5 | |||
C6语言文字工作有校领导分管,有部门牵头,日常工作有专兼职人员负责,1分。 | 1 | |||
C7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健全,责任落实,1分。 | 1 | |||
B3 日常管理 (4分) | C8学校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和要求,1分。 | 查阅资料 | 1 | |
C9有语言文字工作年度计划、总结或学校年度计划、总结中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1分。 | 1 | |||
C10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校性的语言文字宣传活动,2分。 | 2 | |||
B4 队伍建设 (4分) | C11学校重视教职工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将语言文字相关要求纳入教师培训和年度考核、职称评聘之中,1分。 | 查阅资料座谈访谈 | 1 | |
C12各科教师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教职工普通话水平达标率超过90%,其中专任教师(含聘用教师)普通话水平达标率100%,3分;教职工普通话水平达标率或专任教师普通话水平达标率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 | 3 | |||
A2 教学工作(20分) | B5 课程安排 (2分) | *C13学校按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开足语文类课程,2/1/1分。 | 查阅资料随机抽查 | 1 |
*C14学校开设了阅读、经典诵读、书法等选修课程,0/1/1分。 | 1 | |||
B6 教学文本 (9) | *C15教师的教案、讲义、课件、试卷等教学资料用语用字规范,9/5/5分;检查中每发现一处不规范的情况,扣0.2分。 | 随机抽查 | 4.4 | |
*C16教师的作业批改、论文指导、评语等用语用字规范,0/4/4分;检查中每发现一处不规范的情况,扣0.1分。 | 3.7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及评估要点 | 评估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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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7 教学过程 (9分) | C17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3分;检查中每发现一起教师上课不讲普通话、不写规范字的情况,扣1分。 | 随机听课 随机抽查 座谈访谈 查阅资料 | 3 |
C18语文课重视学生口语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有日常和定期的口语考核,3分。 | 3 | |||
C19各学科教学都重视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培养和训练,3分;检查中随机听课、随机检查学生各科作业、试卷批阅情况,每发现一例扣0.5分。 | 1.5 | |||
A3 语言环境 (15分) | B8 校园用语 (5分) | C20全校师生在校园内全部使用普通话,3分;检查中每发现教师1人次不讲普通话扣0.5分,学生1人次不讲普通话扣0.2分。 | 随机抽查 | 2.4 |
C21门卫、宿舍和餐厅服务人员等能使用普通话进行交流,2分;检查中每发现1人次不讲普通话,扣0.2分。 | 1.6 | |||
B9 校园用字 (5分) | C22学校的名称牌、指示牌、公告栏、宣传栏、电子屏幕、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办公室、教学场所、宿舍、餐厅、运动场等场所用字(含汉语拼音)符合规范,3分,检查中每发现一处不规范的情况,扣0.1分。 | 实地查看随机抽查 | 3 | |
C23校内有永久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标识或标语,1分。 | 1 | |||
C24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有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内容,1分。 | 1 | |||
B10 公务用字 (5分) | C25学校各管理部门用字规范。党政公文(含公章)用语用字及格式规范;学校各管理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及日常内部行文用语用字规范,3分。公文版头或公章每出现一处不规范的情况扣0.3分,公文主体、版记每出现一处不规范的情况扣0.2分;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内部行文每出现一处不规范的情况扣0.2分。 | 随机抽查 | 2.3 | |
C26校报校刊及其他公务材料用语用字规范,2分;标题每出现一处不规范的情况扣0.2分,正文每出现一处不规范的情况扣0.1分。 | 1.6 | |||
A4 语言活动 (10分) | B11 主题活动 (6分) | C27学校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等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弘扬活动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方面的活动,全校师生参与面广,3分。 | 查阅资料座谈访谈 | 3 |
C28组织师生积极参加有关部门主办的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弘扬、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等方面的活动,3分。 | 3 | |||
B12 兴趣培养 (4分) | *C29学校有推普、阅读、朗诵、书法等语言文字相关内容的学生兴趣小组或社团,0/2/2分。 | 查阅资料座谈访谈 | 2 | |
*C30学校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因地制宜开展语言文字方面的兴趣培养活动,4/2/2分。 | 1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及评估要点 | 评估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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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 宣传服务 (20分) | B13 法制宣传 (5分) | C31将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列入普法宣传教育计划,学校网站或宣传栏中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内容并定期更新,2分。 | 问卷调查实地查看随机抽查 | 2 |
C32教职工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2分;检查中每发现1人次不符合上述要求,扣0.2分。 | 1.8 | |||
C33语文教师(含幼儿园全体教师)熟悉国家语言文字相关规范标准,1分;检查中每发现1人次不符合上述要求,扣0.5分。 | 1 | |||
B14 推普周 活动 (5分) | C34近三年全国“推普周”期间都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3分;每缺少一年的活动资料,扣1分。 | 查阅资料座谈访谈 | 3 | |
C35积极参与当地语言文字部门组织的“推普周”活动,社会影响好、有特色,2分。 | 2 | |||
B15 服务社会 (10分) | *C36积极发挥学校在家校互动中的重要作用和对社会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小手拉大手”、家长培训、宣传讲座等活动,主动为家长和社会提供语言文字方面的咨询或培训服务,5/5/3分。 | 查阅资料座谈访谈 | 3 | |
*C37主动参与当地语言文字部门组织的相关活动,开展“啄木鸟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助力城市文明建设,5/5/2分。 | 2 | |||
*C38高等院校建立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并积极为校内师生和社会人士提供服务,0/0/5分;高等学校建立了测试站2分,每年开展测试工作2分,面向社会人士开展培训测试1分。 | 2 | |||
A6 工作成效 (20分) | B16 学生能力 (8分) | *C39学生普遍具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普遍会讲比较标准的普通话,8/4/2分;检查中每发现1名幼儿不会讲普通话扣0.2分,每发现1名中小学生不会讲普通话扣0.4分,每发现1名大学生不会讲普通话扣0.5分。 | 问卷调查现场抽查查阅资料 | 2 |
*C40学生普遍具有良好的规范汉字应用能力,0/4/2分;根据现场问卷情况,中小学生正确率80%为达标,正确率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高等院校学生正确率90%为达标,正确率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 | 1.8 | |||
*C41高等院校在校生积极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毕业生普通话水平达标率较高,0/0/4分;非民族地区高等院校毕业生普通话水平达标率不低于90%,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民族地区高等院校毕业生不低于80%,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 | 4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及评估要点 | 评估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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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17 教研成果 (4分) | C42近三年教职工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公开发表了语言文字方面的论文,2分。 | 查阅资料 | 2 |
C43近三年教职工正式出版了语言文字方面的专著或教材,或主持了省级及以上相关课题,2分。 | 2 | |||
B18 活动特色 (4分) | C44结合本地和本校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新途径、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各种语言文化活动,2分。 | 查阅资料座谈访谈 | 2 | |
C45活动已形成品牌或传统,2分。 | 2 | |||
B19 社会影响 (4分) | C46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影响,社会认可度较高,4分。 | 座谈访谈问卷调查 | 3.5 | |
加分项 (10分) | 1.获得省级及以上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2分;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加1分,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加2分,最高加2分。 | 查阅资料 | 2 | |
2.成功创建省级及以上语言文字推广基地,2分;获批省级基地加1分,获批国家级基地加2分,最高加2分。 | 2 | |||
3.近三年组织师生参加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举办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和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弘扬方面的比赛并获奖,2分;获得县级、市级荣誉奖共加1分,获得省级、国家级荣誉奖共加2分。以上奖项均以相关荣誉证书或文件为准,最高加2分。 | 2 | |||
4.近三年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分;获得县级、市级荣誉称号共加1分,获得省级、国家级荣誉称号共加2分。以相关荣誉证书、牌匾或文件为准,最高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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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同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方面(语音识别、软件开发、语料库建设等)有重大研究成果,2分;以相关鉴定证书或文件为准,有一项加1分,最高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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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值 | 96.1分 | |||
说明 | 1.“*”标记表示,该项指标对于不同类型的学校评估分值有所不同。 2.并列的三个分值依次对应于幼儿园、中小学、高等院校。例如,*C39中的8/4/2表示:幼儿园8分、中小学4分、高等院校2分。 3.本评分细则各基本项合计为100分,加分项为10分。 4.评估结果总分(含加分)在90分及以上者为优秀,80分及以上、不足90分者为合格,8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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